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
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文号:院团字〔2025〕4号 时间:2025-03-12】
各团支部:
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将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发展对象是共青团组织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扎实推进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用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团员,真正让党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体现到管团治团的每一个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员发展工作,现将2025 年上半年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共青团员(即出生日期在2007年1月1日及之前);
2.团龄一年以上(即入团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前);
3.承认党的章程,至少提前3个月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即申请书落款日期在成年之后、2025年1月1日之前);
4.学习成绩要求:普通学生要求2024~2025上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列本班级前40%且无重修补考课程;学生工作负责人(含班级干部)要求2024~2025上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列本班级前50%且无重修补考课程;
5.能认真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贯彻落实团员政治意识教育,积极主动参加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团日活动、主题教育活动等;
6.政治立场坚定,在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7.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院日常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8.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破格推荐
1.在院学生组织中思想政治过硬、工作表现突出,在任且工作满一年的学生工作负责人,2024~2025上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列本班级前50%且无重修补考课程,可由院团委向团支部破格推荐,按一定比例予以推荐。
2.在学院养成教育活动表现特别突出,小队长在任且工作表现突出,2024~2025上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列本班级前50%且无重修补考课程,可由院教务办向团支部破格推荐,按一定比例予以推荐。
3.对学校及学院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获得重大奖项,2024~2025上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列本班级前50%且无重修补考课程,可由团支部与院团委组成联合考察小组单独进行考核,经研究认定属特别突出的,按一定比例予以发展,每期1个左右。
4.通过破格推荐参与推选的,由学院单列推选指标,不占各团支部指标。
二、“推优”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名环节
1.院团委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推优”工作计划,报院级党委同意后予以确定,并面向各团支部下发开展“推优”文件(各年级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2.各团支部内,符合“推优”申请基本要求的团员青年自主、自行填写《团员青年“推优”入党申请表》(附件2),在2025年3月18日前持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申请表、本学年教务在线成绩单、本学年班级成绩汇总表)向团支部提出报名申请。
(二)初步核查环节
1.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已提出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名单,对已提出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考察评议,考察评议应结合入党申请人的基本表现、学习成绩、志愿服务、担任学生干部等情况综合考察并登记签名,随后提交给本班级辅导员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按照1:1.5提出团支部初步推荐名单;
2.由校级其他组织推荐的团员青年,需由团员青年本人在2025年3月18日17时之前自行持相关组织推荐公函原件(公函原件有效期为一年,即公函原件落款时间与实际提交公函核查时间距离一年内有效),提交给团支部委员会与辅导员核查,如实则可直接参与综合考察环节。原则上,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三)综合考察环节
1.团支部召开“推优”团员大会,大会按照如下步骤实施:
①召开大会:各班级团支部召开团支部(扩大)大会;团支部委员会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参加团员大会人数不少于全体团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②公开竞演:团支部委员会宣布“推优”条件,由团支书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作风情况);候选人需向大会介绍自己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演讲不少于三分钟。与会团员可提问,候选人应如实回答;
③民主评议:由团支部大会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一般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给分的评分区间为0-100分(详见附件3);同时,赞成票数未达与会团员半数以上者,不可作为“推优”候选人。最终全体与会团员及群众的民主评议给分平均值占比60%。统分人员完成统计后手写记录并签名,在2025年3月24日17时之前提交所有候选人申请表至辅导员处。
2.辅导员评分:团支部委员会将民主评议结果报班级辅导员处,辅导员根据候选人在学习态度、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和个人品德等方面综合素质的表现对评选对象进行总体评分,评分区间为0-100分(详见附件4),分值占比40%,辅导员手写打分并签字确认。
3.统计复核:根据民主评议、辅导员考察结果,由团支部委员会进行统计复核。同时团支部委员会须在辅导员指导下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4.复审推荐: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和考察情况后,报各班级辅导员,辅导员需对名单中的对象进行复审并签字确认,形成推荐意见、做出推荐决定,并于2025年3月27日17时之前报学院团委审定推荐名单(详见附件5)。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暂缓决定。
(四)公示环节
学院团委审核同意后面向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同意并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向所在党支部推荐,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校团委组织建设指导部备案。
三、“推优”工作总体要求
1.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控质量,综合考察个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等各方面情况后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2.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推优”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请示“推优”工作的情况;
3.各团支部应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附件,如出现候选人实际资格不符的情况,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4.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票或变相拉票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班级对应的名额数量,并依规从严处理。
附件:
1.公费师范生院团员“推优”名额分配表
2.团员青年“推优”入党申请表
3.团员及群众评分维度及说明
4.辅导员评分维度及说明
5.拟推荐优秀团员名单汇总表
公费师范生院团委
2025年3月12日
【上传的文件:
2025-4号-附件1-公费师范生院团员“推优”名额分配表.docx】
【上传的文件:
2025-4号-附件2-团员青年“推优”入党申请表.docx】
【上传的文件:
2025-4号-附件3-团员及群众评分维度及说明.docx】
【上传的文件:
2025-4号-附件4-辅导员评分维度及说明.docx】
【上传的文件:
2025-4号-附件5-拟推荐优秀团员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