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25〕13号关于发布《2024-2025学年公费师范生院学生本科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7 作者:肖祎明 浏览次数:10

关于发布《2024-2025学年公费师范生院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院团字〔202513时间:2025-08-31

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配合好各班级操行评定小组对各班同学操行评定工作,经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特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1、下发我院学生会在2024-2025学年部分活动汇总表,提供的活动可作为参考,如活动名单稍有遗漏,请找相关部门。各班级评定小组根据汇总表,务必对列举的活动按照该细则给予加分。要求各班级操行评定小组对一些活动评优的同学根据等级采取加分措施。

2、各班级操行评定小组关于对学干的加分执行以下方案:

院各组织负责人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学干根据满意度进行加分,各班级评定小组务必落实到位。各班班长、团支书,各班学习委员,各班级其它班委,对于没有明确规定加分的活动,各班级可根据操行分评定细则来确定加分。

3、各班活动名单,请各班级根据各班同学申请情况,进行确定,对一些活动名单有疑问的以班级为单位可以在操行评定期间向学术文化部(第二课堂运营中心)申请核实查档。

4、为更好地开展本次综合测评活动,特组织操行分评定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各班评定小组的工作。现将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长:曹兰珍、江美琳、汪雨涵

监督小组成员:学术文化部(第二课堂运营中心)

相关职责:

学术文化部(第二课堂运营中心)负责相关材料的下发和收取,并及时了解各班级操行评定进度,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

5、此细则作为评定参考,以本年级规定的统一标准具体实施,如有疑问以本年级辅导员商定结果为准。

学术文化部(第二课堂运营中心)将在操行评定结束后,对各班部分操行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某班未使用本细则或存在弄虚作假,将会上报学院,视情节予以惩罚。

 

 

附件:

附件1:评定期间注意事项

附件2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32023竞赛目录

附件42023观察目录

附件5:校发82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6:校发〔2021139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著作分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7:校发〔2020119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学术期刊定级标准(2020 年修订试行)》的通知

 

 

公费师范生院团委

2025831

2025-13号-附件1-评定期间注意事项.docx

2025-13号-附件2-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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