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刘琳等18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4 作者:肖祎明 浏览次数:608

关于拟将刘琳等18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经团委推优,拟确定刘琳等1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班级

辅导员培养人备注

1

刘琳

女

2022级地理科学2班

胡新坤吴梦洁、胡新坤

2

严佳婷

女

2022级历史班

胡新坤聂新宇、胡新坤

3

龚慧婷

女

2022级地理科学1班

胡新坤聂新宇、胡新坤

4

黄殊涵

女

2022级地理科学1班

胡新坤聂新宇、胡新坤

5

舒文

女

2021级英语4班

林嘉莹周艳、林嘉莹

6

宋韬

男

2022级地理科学2班

胡新坤吴梦洁、胡新坤

7

张霞

女

2021级英语5班

林嘉莹周艳、林嘉莹

8

彭小珍

女

2021级英语5班

林嘉莹周艳、林嘉莹

9

彭秋月

女

2022级历史班

胡新坤聂新宇、胡新坤

10

刘罗辉

男

2022级英语1班

胡新坤李志梅、胡新坤

11

彭佳

女

2021级英语1班

林嘉莹李志梅、林嘉莹

12

赖奕陈

女

2022级历史学班

胡新坤聂新宇、胡新坤

13

陈季晴

女

2021级英语4班

林嘉莹龚宇辉、李志梅

14

吴晨睿

女

2021级英语4班

林嘉莹龚宇辉、李志梅

15

甘尔佳

女

2022级英语专业2班

胡新坤吴梦洁、胡新坤

16

温嘉丽

女

2021级英语3班

林嘉莹龚宇辉、林嘉莹

17

熊安琪

女

2021级英语4班

林嘉莹龚宇辉、林嘉莹
18孙俊涛男2021级英语5班林嘉莹李志梅、林嘉莹校学生组织推荐,不占学院指标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4年10月25日讨论,拟确定刘琳等1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选。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反馈。


联系人:林嘉莹          联系电话:0791-88121530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院学生第三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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