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廖益洋等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4 作者:肖祎明 浏览次数:602


关于拟将廖益洋等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廖益洋等1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班  级

辅导员

培   养  人

备注

廖益洋

男

2020级物理班

肖祎明

聂新宇、肖祎明


熊文琪

女

2021级汉语言文学二班

林嘉莹

聂新宇、林嘉莹


陈颖

女

2020级汉语言文学班

龚宇辉

肖祎明、龚宇辉


袁艺瑢

女

2021级物理学班

廖苏倩

王翔、李志梅


徐啊兰

女

2021级汉语言文学一班

林嘉莹

聂新宇、林嘉莹


邱日祥

男

2021级化学类班

廖苏倩

王翔、肖祎明


胡蕙平

女

2021级汉语言文学二班

林嘉莹

林嘉莹、廖苏倩


廖丹丹

女

2021级化学类班

廖苏倩

聂新宇、吴梦洁


陈家豪

男

2020级汉语言文学班

龚宇辉

胡新坤、聂新宇


袁可凡

女

2021级汉语言文学1班

林嘉莹

肖祎明、黄小兵

破格一类

饶亚男

女

2021级物理学班

廖苏倩

黄小兵、何小忠

破格一类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3年11月3日讨论,拟确定廖益洋等1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廖苏倩        联系电话:0791-88122973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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