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 2018-04-22 浏览次数: 826

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细则

(2018年3月实施)

  

    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把牢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切实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考核机制采用积分制,基础总分为60分,积分越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越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为党的发展对象。(见附件1)考核结果由相关部门公示后,学生党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年终考核表》(附件2)。通过年终考核表的等级划分,决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操行分。评定标准为优秀(89分以上)者操行3分、良好(80-88分)者操行2分、合格(69-79分)者操行1分、不合格(0-69分)者操行0.5分。(操行加分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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