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实行《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全面启用带有编号的新版《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新版志愿书),原A4版无编号《入党志愿书》停止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
1.党委组织部将建立领取登记制度,实行统一编号,一人一号。
2.各单位须指派专人(指从事党员发展工作的干部或教师)携带新版志愿书领取登记表(见附件)到组织部领取。今后不再接受学生代领。
二、填写
1.各单位领取新版志愿书后,由院级党委(党总支)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负责人或各党支部负责人按编号对号发放给相应发展对象。
2.各支部要组织发展对象召开专题培训会,将新版志愿书表内栏目向发展对象解释清楚,并要求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忠实地填写。如有必要可请党委组织部有关人员指导培训。
三、有关要求
1.启用新版带编号《入党志愿书》,是一项新的严肃的工作要求,对于提升党员发展水平和加强党员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和督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落实。
2.领取后,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召开专题培训会,详解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其中的内容,该由谁填写就必须由谁填写,严禁请他人代填写。
3.每一位发展对象只有一份新版志愿书,一经对号发出就无法更改,也不得替换,更不允许自行翻印或复印。如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